刘健华律师,中共党员,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目前主要致力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会见、婚姻继承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 详细>>
律师姓名:刘健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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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502201710449178
执业律所: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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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的比例为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6款规定: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3款规定: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股东分红的具体形式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股东分红所需要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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